共建共享篇
直
《説文解字》:“直,正見也。从,从十,从目。”
“直”是会意字,最早见于甲骨文,在《尚书》《诗经》中频繁出现,在《易经》中也曾被提到。甲骨文的“直”下部是一只眼睛,上部是一条直线,象征着从眼睛中射出的视线是笔直的。金文的“直”在甲骨文的基础上,左侧增加了一条折线,上面的直线中间增加了一个圆点。
《说文解字》按照金文字形来解释“直”,认为从眼睛中射出的笔直视线就表示“正见”。因此,“直”最基本的含义是不弯曲,如《诗经·小雅·大东》中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周代所修的道路像磨刀石一样平坦,像箭杆一样笔直。在此基础上,“直”又引申出正直、公正、正义等含义,如《韩非子·解老》中说:“所谓直者,义必公正,心不偏党也。”
中国人认为,“直”是一种品德,1993年出土的郭店楚简中,“德”写作“惪”,直心为德。孔子经常谈到“直”这种品德,且对正直之人多有称赞。《论语·为政》记载,当鲁哀公问孔子怎样才能使百姓信服时,孔子回答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举那些正直无私的人,将其置于作风不正的人之上,百姓就会信服;推举那些邪曲不正的人,将其置于贤明正直的人之上,百姓就不会信服。孔子主张与正直的人交友,因为正直的人讲诚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能给人以良好的熏陶;而内心不正的人,往往花言巧语、逢迎谄媚、阳奉阴违,时间久了,会像鲍鱼之臭一样熏染毁蚀掉一个人。孔子在谈到如何对待别人的怨恨时,还提出了“以直报怨”的主张,即用公平正直来对待怨恨。
显然,孔子对正直这种品德是极为赞赏的,他认为只有正直的人才能生存,而那些不正直的人之所以能生存,只不过是侥幸罢了。孔子曾称赞卫国大夫史鱼正直:“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论语·卫灵公》),不管是处于有道盛世,还是无道乱世,史鱼都能像箭一样直道而行。
孔子认为,正直的人要实事求是,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有一次,有人到微生高家借醋,微生高家中恰好没有,但他并没有直接说没有,而是跑到邻居家要了一些醋,借给了那个向他借醋的人。孔子认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微生高这么做都不能算是正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明明自己没有,却不说没有,而是从邻居家要来再借给他人,这不是正直的行为。
孔子还认为,“直”作为一种品德,其标准并不在于外界的律法,而在于内心的情感。《论语·子路》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有一次,叶公对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一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家的羊,他出面指证了他的父亲。”孔子听完后说:“在我的家乡,正直的人不是这个样子。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而正直就在其中。”孔子认为,当一个人的行为完全出于自己的本心而丝毫不受外界干扰时,就是正直的,否则就是不正直。这正如后来孟子所认为的那样,儿子对父亲的爱是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不管父亲做了什么不当的事,儿子内心都不想让父亲受到惩罚,这才是为人子女者最真实的反应。至于其他行为,都是在外在因素影响下通过理性思考而做出的判断与抉择。
孔子认为,选择合理的方式和适当的时机来表现正直非常重要。他曾说“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论语·阳货》)。正直要与“礼”和“学”相配合,若以不合理的方式或在不适当的时机表现正直,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让人感到刻薄。
显然,在孔子看来,作为一种品德,“直”就是要正直、公正,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搞双重标准,这一点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国家。这种“直”的精神,已深深根植于中国人的灵魂,成为中国人为人处事的重要原则。
(《中国字中国人》编委会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