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12分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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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0点49分,历下大队指挥中心发现一辆没有信息的鲁C716J7黑色轿车,车牌最后一位明显使用了“号码贴”。时隔四日,蜀黍将违法车辆鲁C716JD一举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第90条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出租车酒驾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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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晚21时,济南交警市中大队在凤凰山立交桥下桥口进行夜间酒醉驾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出租车驾驶人。经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值为55mg/100mg,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驾驶人将面临罚款5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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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保合作、打击骗保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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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召开“警保联动”业务培训会暨“打击道路交通事故保险骗赔快速联动办公室”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会。驻我市的35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交警支队民警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围绕进一步增强保险公司勘查员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能力,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常识进行了讲解。“920”办案专班负责人根据近期办理的交通事故保险诈骗案,分析了保险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4种常见手段和5大主要特点,归纳了7大类21项诈骗案中所呈现出的漏洞疑点,提出了做好前期证据固定采集的相关要求。



2008年以来,交警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台我市第一个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在省内率先建成两处快处快赔理赔中心,各家保险公司、公安交警共同驻点,协同处理轻微交通事故。2014年、2015年又两次修订快处快赔办法,实行轻微事故“交警、保险”不到现场,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新模式。现已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10处理赔大厅,累计处理案件80余万起。2017年12月出台了《济南市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在各交警大队成立“联合工作室”,开辟轻微人伤事故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共受理轻微人伤案件3100余起,涉及金额共计1460余万元。
2018年12月19日,交警部门又与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打击道路交通事故保险骗赔联动办公室”,融合共享交通管理和保险索赔数据,对发现的骗赔可疑线索第一时间启动初查,提升案件侦破率和打击震慑效果。截至目前,已成功侦破交通事故保险骗赔案件7起,对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9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为保险企业挽回损失30余万元,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2019年以来,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我市交警部门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人保财险公司加快推进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目前已在国省道、县乡道重要路口节点建设了26处可视、可呼、可调的“警保合作”高标准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在配备1名专职协管员基础上,由1至2名保险公司协保员担任兼职协管员,共同担负交通违法劝导、宣传教育、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等职责。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建设“警保合作”的高标准交通安全劝导站。
经七路道路施工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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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七路(大纬二路至饮虎池街段)路面存在破损、龟裂、车辙等现象,已于7月20日对快车道进行铣刨、盖被。每晚约10点进场,早6点前撤场,工期约10天。
施工期间不影响车辆通行,但势必会降低通行效率。提醒各位驾驶人注意通行安全,合理安排出行路线。